2022-02-14
最高奖励50万!江都出台“十条新政”,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……
日前,区政府印发《关于江都区促进“线上+线下”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》,对鼓励争创各级示范称号、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、支持农产品直播带货等10方面工作作出明确要求,进一步优化商贸流通格局,释放消费潜力,加快推进全区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。
《通知》明确,鼓励争创各级示范称号
(相关资料图)
对当年获得国家级、省级电子商务示范称号的园区(基地)和企业(含数字商务企业),分别给予不高于40万元、20万元和20万元、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。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,对网上销售超过1000万元、3000万元及以上的,分别给予不高于2万元、5万元的奖励。支持农产品直播带货,对我区从事本地农特产品销售的直播电商企业、专业合作社等组织,年网络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,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,每增加100万元,再奖补1万元,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
《通知》强调,加强电子商务载体建设
对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万元,直播间超过5个,按投资额5%的比例给予投资主体不高于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当年获批江都区委组织部“都好麦”直播基地称号的,给予基地不高于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加大电子商务人才供给。支持专业培训机构、电商直播基地、协会等开展各类电商人才公益培训,经区商务局认可,根据培训费用(场地、教师费等)给予培训单位实报实销,每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鼓励批零住餐企业入限。对当年“个转企”且入限的企业,在享受区级新增限上企业相关政策奖励的基础上,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;当年综合体、电商基地、专业市场、协会等每新增一家企业入限,给予所属载体不高于1万元/家的一次性奖励,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《通知》还对支持企业做大做强、鼓励发展新业态、鼓励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和支持协会开展工作作出相关规定。鼓励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我区开设首店、举办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首发首秀活动,开设首店实际投资总额、首发首秀活动总费用给予不超过30%的补贴,首店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,首秀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;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。对积极承办区级消费促进(含夜间消费促进)活动的企业或机构,实际支出10万元及以上的,给予活动支出20%的补贴,每家奖励不高于5万元。
来源:江都融媒
作者:通讯员 戎慧敏 记者 侯瑞芳
编辑:阿娇
审核:高克勤
(部分内容或图片来源于网络,请作者及时联系我们,以便发放稿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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